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法国ARJOWIGGINS公司签订<关于建立合资公司衢州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衢州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1,130万股股份以1.7元/股的价格转给法国ARJOWIGGINS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