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11月9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实业”)的通知,截止11月8日收盘,金科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37%,平均价格为4.15元/股。
    金科实业原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4,025,261股,其中的9,739,464股于2006年11月3日可上市流通,截止11月8日收盘,金科实业尚持有公司股份11,225,26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6%。
    公司将继续关注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