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2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4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刊登于2004年9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此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状况,降低了资金成本,节约了财务费用约151.2万元。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建设。
    该笔资金于2005年3月9日到期,但是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应的原材料、产成品储备有所增加,同时,由于巩固和开拓市场的需要,对一些客户延长了信用期,并较多地采用了票据结算,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还是比较紧张,因此,公司将继续短期使用该笔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500万元使用期限为三个月,3500万元使用期限为六个月,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32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2005年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入1亿元,其中9月底之前计划投入6500万元,因此公司按照上述方案继续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也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违背。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遂昌县支行已对公司办理了总额为1.8亿元的额度授信,在公司有需求时可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凯恩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凯恩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