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8日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05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如下:设立发展部,主要负责制订、调整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公司发展及储备项目的引进、合作、运作等相关工作;将原浙江销售部分设为浙江营销一部、浙江营销二部,分别负责浙江市场不同区域的营销工作;将原江苏销售部分设为江苏营销一部、江苏营销二部,分别负责江苏市场不同区域的营销工作;将原技术中心分设为应用研究部、研发部和皮化拓展部,分别负责公司产品的应用改进,研究开发和皮化产品的开发、拓展;设立化纤油剂事业部,将原化纤油销售部改为化纤油剂营销部并划入化纤油剂事业部,由化纤油剂事业部统一负责化纤油剂的生产、技术、营销、服务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企业会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控制制度的议案》,公司已将坏帐准备计提比例调整为"帐龄一年以内,计提比例6%;一至二年,计提比例20%;二至三年,计提比例40%;三至五年,计提比例 80%;五年以上,计提比例 100%。"(详见公司2005年2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第2005-002号公告)现对公司《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条款(第2.34条第四款)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财务审批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细则(修正案)》的相关条款对公司《财务审批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