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7月3日接到公司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的通知,其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继续出售本公司股份,截止7月3日收盘,航民集团已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07%。
    其中1月11日公告后至6月6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股前,减持1,100,000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额的0.92%;6月6日后减持20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额的0.13%。航民集团目前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2%。
    公司将继续关注原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