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周转。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2006年9月10日起至2007年3月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共4,969.7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已到期,使用过程中未超出限额。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2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变更后的“年产20000吨功能型整理剂技改工程项目”建设,目前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正在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在2007年9月9日前,项目建设的闲置募集资金将超过1000万,所以公司拟从2007年3月10日起至2007年9月9日之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周转,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现行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8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2、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这部分募集资金,或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在最近一期的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归还和产生的效益等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童本立、戴猷元、陈劲、刘今强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按时归还也是有保证的。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