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8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于2005年8月15与江苏南方天奇集团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以510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苏南方天奇集团公司持有的无锡天奇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6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005年8月22日,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性向江苏南方天奇集团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10万元整。
    2005年8月22日,经无锡市惠山工商行政管理局(2326)公司变更[2005]第08220000号文核准,无锡天奇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此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至此,本次股权收购行为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