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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9日上午10:00在无锡市太湖花园大酒店召开。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648,31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78%,其中非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648,31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78%;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公司7名董事、2名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开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方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2、审议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3、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4、审议通过《200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21,922,201.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054,705.2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976,907.21元。按2004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92,220.20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096,110.10元后,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688,576.91元。
    同意200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57,554,90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5、审议通过《2004年度报告正文与摘要》;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金的议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1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8,64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吴清一代表5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了独立董事2004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及其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马卓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