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限售股股东大连正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06年11月28日至29日收盘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2,406,1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993%,交易均价15.87元/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刊登的2006050号公告。
    截至2006年12月08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2,642,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3%,平均交易价格17.06元/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2,701,8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75%;2006年11月28日起,可上市流通的股数为12,039,300股。截至2006年12月08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公司股票7,653,6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