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专审报字( 2006) 第ZA 号
    深圳市大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大族激光 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会计报表”),并于2006 年4 月 日签发了深南财审报字(2006)第CA21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大族激光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200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表”)。
    根据资金占用表,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大族激光关联方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9.91 万元,均为经营性占用资金。
    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大族激光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大族激光2004 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大族激光实施于200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专项说明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2004 年度大族激光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附送: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度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汇总表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景亮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殷建民
    中国 . 深圳 2006 年4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