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5 年12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5 年12 月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0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公司同意为该公司的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2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笔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同时取消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中关于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2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延长一年,顺延至2006年11月的担保)。
    该公司为我公司控股98.49%的子公司,截至2005年11月底,其资产负债率为59.55%,为其担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现累计为其担保数额为6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6.9%(截至目前,公司只为大族数控提供了担保,未为其他任何公司提供担保)。
    2、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聘请任宁先生、范劲松先生、李志坚先生、陈海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请任宁先生、范劲松先生、李志坚先生、陈海清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一年,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后,自动续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任宁:男,出生于1973年,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电子工业部第二十四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9年至今,历任大族激光生产部经理、打标机产品部经理,现任公司信息标记中心总监。
    范劲松,男,出生于1975年,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就职于日本船井株式会社,任技术工程师一职。2000年进入大族激光公司,历任调试工程师、生产科长、生产经理、生产运营总监。
    李志坚:男,出生于1964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省华孝机械工程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历任武汉市楚天光电子公司、武汉市夏普兰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东莞新科电子厂工程师,1999年至今任大族激光焊接中心总监。
    陈海清:男,出生于1965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钢铁设计院助理工程师,焦作矿山机器厂设计工程师、销售处处长,立信染整机械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年至今历任大族激光信息标记工程师、激光微加工中心副总监,切割中心总监。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任宁先生、范劲松先生、李志坚先生、陈海清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任宁先生、范劲松先生、李志坚先生、陈海清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了解,任宁先生、范劲松先生、李志坚先生、陈海清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李家英、朱天培、张鹏飞、张宏文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