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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项目:公司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2005-09-19 打印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于2005年10月28日召开的大族激光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征集人声明

    1、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仅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本征集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征集人承诺,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征集报告书,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法律法规赋予董事会的权利,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且签署征集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5、本征集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大族激光、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                     指大族激光董事会
相关股东会议:               指本公司拟于200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
                             关股东会议
征集投票权:                 指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相关股东会议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收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该次会议投票权,由征集人在
                             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就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相关事宜进行投票表决。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族激光

    股票代码:002008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017153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董事会秘书:胡殿君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松坪山工厂区5号路8号

    电话:0755-86161340

    传真:0755-86161327

    电子信箱:bsd@hanslaser.com

    (二)征集事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三)本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2005年9月16日

    第三节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流通股委托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定于2005年10月28日召开大族激光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5年10月2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4日—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4日-10月28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即2005年10月24日-10月28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10月24日9:30,结束时间为:10月28日的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4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松坪山工厂区5号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审议事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七)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0月17日、10月24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0月14日,凡于2005年10月14日 (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9月19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9月28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5年9月28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4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十)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其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十一)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使公司流通股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十二)表决权

    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十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3)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松坪山工厂区5号路8号

    邮编:518057

    联系人:胡殿君

    3、登记时间

    2005年10月24日-10月27日的9:00-12:00、14:00-17:00。

    (十四)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3、传真:0755-86161327

    4、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联系人:胡殿君

    第四节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建议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报告书。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第五节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10月14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0月15日至10月27日中法定工作日的每日9:00-12:00、14: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征集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号卡复印件、2005年10月14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盖章的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征集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征集报告书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松坪山工厂区5号路8号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收件人:胡殿君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86161340

    传真:0755-86161327

    未在本征集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征集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征集报告书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如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无效。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或本公司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
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
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的原则、目的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董
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
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代表本人___________或公司___________出席于2005年10月28日召开的深圳市大族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___________或公司___________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赞成
___________反对___________弃权___________
    审议事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
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
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邮政编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签署日期: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填写股东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并同
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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