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07年2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泰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50.69%股权的议案》。
    公司出资人民币2,250.05万元收购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发展公司、TEC-H CORPORATION和闫涤总共持有的深圳泰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德激光”)50.69%的股权。
    泰德激光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激光打标等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光机电产品,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775.45万元,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泰德激光2006年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161万元,主营收入5,857万元,净利润820万元,净资产2,949万元,收购其股权对本公司市场整合有积极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泰德激光50.69%的股权,深圳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CHINA VENTRURE INVESTMENT CO.,LTD.分别持有泰德激光11.26%、16.9%和21.15%的股权,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大族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江西大族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南昌市西湖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中的3000万元提供担保,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130万元,详见相关的担保公告。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