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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9月6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五洲宾馆(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1号)B座一楼南海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62.04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53%,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通过的两项议案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通过的六项议案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中通过的一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a.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0162.832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3%,选举高云峰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b.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361.872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选举王之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c.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361.972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选举周复正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d.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361.972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选举张建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361.772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选举马胜利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f.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361.772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选举汪俊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g.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361.672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选举周朝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a.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1.952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朱天培为公司独立董事;
    b.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152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李家英为公司独立董事;
    c.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1.902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张宏文为公司独立董事;
    d.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1.852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张鹏飞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a.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036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吴从周为股东代表监事;
    b.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036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杨敬强为股东代表监事;
    c.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036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张静为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磊、陈秀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036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上市章程(修订草案)为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036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上市章程(修订草案)为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036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036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121.908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640.128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5%,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5441.572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2320.464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0%,通过了《关于终止对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762.036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张宗珍律师已对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