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6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方志明先生委托监事马寒萍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马寒萍女士主持,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五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须提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同意董事会提议的二OO五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2005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预案: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1,6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万股增加为9,600万股,公司资本公积金由194,566,994.66元减少为178,566,994.66元。
    4、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工作规则(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六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