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投票表决,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