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1号文核准,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6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081.14万元,已于2004年6月15日到位。同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东会验[2004]第80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均已及时、足额到位。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10,786.13万元(含先期投入),其中用于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支出5,201.9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9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承诺项目外的其他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2,291.1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295.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以后,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后予以实施。办法中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管理协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募集资金到位初期,公司因实际需要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四家银行,且没有建立募集资金专户。为了更为有效地管理好募集资金,目前,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县万商支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中国轻纺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经公司二○○四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同意改由其具体实施),并于2005年2月前与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募集资金托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款管理的三方协议,约定三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扣除发行款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补充流动资金的2,291.14万元和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293万元,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的资金为5,201.99万元,其中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资3,240.57万元(含先期投入1,000.76万元),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投资805.06万元,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投资1,156.36万元。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安排以及2004年度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2004年 占计划投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 度累计实 资额比例 际使用资 (%) 金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 4,833 3,824 1,203 9,860 3,240.57 32.87 技术改造项目 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 4,037.39 912.61 — 4,950 805.06 16.26 备制造项目 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 4,187.38 792.62 — 4,980 1,156.36 23.22 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 合计 13,057.77 5,529.23 1,203 19,790 5,201.99 26.29
    公司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进行投资,三个募集资金项目正在实施当中,相关产品开发已全部完成,部分产品已小批量投入生产,预期在2005年对利润增长会有一定贡献。待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批量生产能力,并成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中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因所需设备购置工作较多,投资进度较慢;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由于对实施方式、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项目启动时间有所推后,投资进度也较慢。公司将在2005年度加快上述项目的投资进程,争取及时达成既定目标。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整体业务布局的规划,由于公司工程机械业务与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改装专用车同属建筑、建材(工程)专用设备大类,彼此业务互通,技术相关,公司将逐步把现有工程机械产品转入到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而且,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所属产品最终也是为工程专用汽车配套生产。因此,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有效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对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将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改由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980万元全部投入到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县柯西工业区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述变更后,该项目的资金投向、投资方式、计划投资进度、投资回收期、预计的经济效益(包括产品产量、价格、收入、利税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投资估算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设施费及流动资金的估算等)、项目的市场前景、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对策均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完全一致。
    4、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使用情况
    (1)2002年5月15日,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改项目》进行首期投资的议案,决定根据企业发展及实际情况需要,同意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对该项目进行首期投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及项目实施所必须购置的一小部分设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上述先期投入的1,000.76万元已转由募集资金承担。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先期投入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02年 2003年 合计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90.09 910.67 1,000.76
    (2)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 于收购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后、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前的2004年9月投入807.24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用于上市后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的募集资金尚有5,939.61万元。为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经公司2004年11月28日召开的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的资金3,293万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6、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及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
    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浙东会审[2005]第279号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二○○四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本专项报告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出具的。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资料做出的职业判断,我们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1号文批准,于2004年6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081.14万元,已于2004年6月15日到位,并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东会验[2004]第80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04年12月31日,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0,786.13万元(含先期投入),其中用于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支出5,201.9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93万元,将募集资金超过承诺项目投资总额的2,291.14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295.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以专用账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募集资金到位初期,贵公司因实际需要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四家银行,未建立募集资金专户。为了更为有效地管理好募集资金,贵公司于2005年与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募集资金托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县万商支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中国轻纺城支行、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款管理的三方协议,约定三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扣除发行款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补充流动资金的2,291.14万元和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293万元后,贵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5,201.99万元,其中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资3,240.57万元(含先期投入1,000.76万元),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投资805.06万元,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投资1,156.36万元。
    将贵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安排与实际使用资金对照如下:
项目 计划投资金 本年度实际使用 累计实际投资额 占计划投资额 额(万元) 资金(万元) (万元) 比例(%)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 9,860 2,239.81 3,240.57 32.87 技术改造项目 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 4,950 805.06 805.06 16.26 备制造项目 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 4,980 1,156.36 1,156.36 23.22 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 合计 19,790 4,201.23 5,201.99 26.29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贵公司本年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经贵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进行了实施方式的调整。通过对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980万元进行投入,使得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贵公司变更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贵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县柯西工业区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4、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使用情况
    (1)2002年5月15日,贵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改项目》进行首期投资的议案,决定根据公司发展及实际情况需要,同意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对该项目进行首期投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及项目实施所必须购置的一部分设备。贵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上述先期投入的1,000.76万元已转由募集资金承担。
    将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先期投入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2002年 2003年 合计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90.09 910.67 1,000.76
    (2)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 于收购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后、贵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前的2004年9月投入807.24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按照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用于上市后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的募集资金尚有5,939.61万元。为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经贵公司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贵公司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截止200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93万元。
    6、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贵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及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差异说明
    经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四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逐项对照,未发现不相符情况。
    五、审核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四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六、本专项报告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厚军    中国 · 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玲玲
    报告日期:200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