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以募集资金4,980万元和自筹资金20万元向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股本(相关公告请查阅于2004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编号为2004-12的公司公告)、受让任杭州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0万股股本以及受让徐国强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0万股股本的有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04年12月1日办理完毕。上述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0,000万元注册资本的85.4%。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