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05 年11 月4 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德豪润达”变更为“G德豪”。
    2、2005 年11 月4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5 年10 月26 日,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 年11 月1 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 年11 月4 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改革前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75,000,000 74.26% (一)发起人股 75,000,000 74.26%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3、境内法人股 68,250,000 67.58% 4、外资法人股 5、自然人股6,750,000 6.68%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3、境内法人股 4、外资法人股 5、自然人股 6、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26,000,000 25.74%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高管股份 4、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000,000 25.74% 1、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0 25.74%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01,000,000 100%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5,640,000 64.99%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5,640,000 64.99%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59,592,000 59% 3、境内自然人持股 6,048,000 5.99%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其他 (二)内部职工股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四)高管股份 (五)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360,000 35.01% (一)人民币普通股 35,360,000 35.01%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101,000,000 100%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份数量(股) 1 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 32,712,000 2008年11月4日 注1;注2;注3 2 珠海通产有限公司 5,050,000 2006年11月4日 注1;注2 5,050,000 2007年11月4日 4,684,000 2008年11月4日 3 深圳市百利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50,000 2006年11月4日 注1;注2 5,050,000 2007年11月4日 1,996,000 2008年11月4日 4 王晟 5,050,000 2006年11月4日 注1;注2 326,000 2007年11月4日 5 胡长顺 672,000 2006年11月4日 注1
    注1:该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2:该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1)在前项(即注1)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德豪润达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注3:该股东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 年内,其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3、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和补充保荐意见书;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