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07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07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2007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7年7月28日)
    在规范公司各项运作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的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之第八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修改后为: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