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10日在珠海公司总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57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冬雷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通过的四项议案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中通过的二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7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4年1—6月工作报告》。
    同意票7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4年1—6月工作报告》。
    同意票7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307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
    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对托管事项的保证,关联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王晟已经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额。
    五、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⑴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王冬雷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崔海龙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⑶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胡长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⑷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王冬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⑸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王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⑹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李华亭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⑴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张卓元为公司独立董事;
    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荆新为公司独立董事;
    ⑶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葛云松为公司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⑴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周军为股东代表监事;
    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500万票赞成,以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邓飞为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金雷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已对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