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江苏新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电力中心、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技术开发中心分别持有本公司302.33万股、302.33万股、201.76万股和50.59万股国有法人股,各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30%、3.30%、2.20%和0.55%。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0月10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