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6月2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出资2200万元与新沂市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江苏琼花金诺智能卡基材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会议决定本公司出资2200万元与新沂市阳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热电")共同组建江苏琼花金诺智能卡基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琼花金诺")。琼花金诺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阳光热电以现金方式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琼花金诺主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材、智能卡卡基材料和塑料片板材的生产销售。授权董事长签署与组建琼花金诺有关的协议。
    琼花金诺将有5名董事会成员,本公司派遣3名,阳光热电派遣2名;有3名监事会成员,本公司派遣1名,阳光热电派遣1名,职工代表1名。本公司派遣严志华先生、鲍旭升先生、杨清先生作为琼花金诺董事会成员,派遣李高先生作为琼花金诺监事会成员。
    2005年6月9日下午,本公司与阳光热电在江苏新沂市签订公司设立协议,协议一方阳光热电注册资本13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少东,主营蒸气生产、供应、电力生产(经营范围中涉及审批项目的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经营)。协议约定双方出资应于本协议签订后45日内交付指定的验资账户,并约定琼花金诺设立后,拟收购江苏金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科技")特种智能卡基材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PETG片材生产技术及流动资产。金诺科技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振华,主营PVC片材开发、生产、销售。金诺科技股东及出资情况:阳光热电法定代表人李少东出资比例70%,董振华出资比例10%,另2名自然人出资比例20%。预计琼花金诺收购金诺科技上述资产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5000万元,达到了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事项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依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