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收到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浙江中宝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2004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地税发[2005]39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审核通过本公司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可抵免2004年度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共计10,446,320.57元。
    其中可抵免与基期相比2004年度新增应缴所得税额3,792,038.08元,未抵免的6,654,282.49元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抵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同时,经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对本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的核查确定,需调增本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1,766,553.82元,影响本公司2004年净利润减少1,766,553.82元。
    因上述事项,影响本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数增加2,025,484.26元。经调整后,本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为:74,633,220.43元,每股收益(全面摊薄)为:0.655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