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发改价管[2005]499号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调整全省电价的通知》,本公司及其参股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现将上网电价上调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所属2台22万千瓦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含税)调整为318元/千千瓦时;本公司的参股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3台20万千瓦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含税)调整为323元/千千瓦时。
    二、取消超发电价,本公司及其参股的发电企业的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核定的上网电价。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05年5月1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