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德邦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邦公司”)签署的《偿债协议》(有关具体情况详见2002年1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中德邦公司应将因委托理财造成损失,无力按期偿还本公司的2,062万元欠款转为债务,分三年偿还本公司,每年的偿还期限为当年的12月10日以前。一年来,本公司多次与中德邦公司接触,要求尽早收回该应收账款,中德邦公司表示目前无力偿还上述欠款。截止2002年12月10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中德邦公司首期应偿还的欠款。
    根据本公司控股的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高科公司”)与上海金尔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尔顿公司”)签署的《偿债协议》(有关具体情况详见2002年1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公告),金尔顿公司应将因委托理财造成损失,无力按期偿还豫能高科公司的3,612万元欠款转为债务,分三年偿还豫能高科公司,每年的偿还期限为当年的12月10日以前。截止2002年12月10日,豫能高科公司尚未收到金尔顿公司首期偿还的欠款。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关于企业应当在期末视具体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及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2002年年终决算时,本公司及豫能高科公司将分别根据上述应收账款回收的具体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由此将对年度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导致本公司2002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相比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