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亿元风险投资权限范围之内, 本公司利用自有资 金,于2001年1月5日和2001年1月9日与鑫浩源实业有限公司、中德邦资产控股有限 公司分别签署了2500万元和5000万元为期一年的委托理财协议。目前,本公司与上 述两家公司签署的委托理财协议已提前中止,委托鑫浩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的2500 万元已全部收回;委托中德邦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管理的5000万元已收回2938万元, 尚余2062万元未收回。经本公司与受托方协商并签署协议,上述欠款作为本公司的 债权,由受托方分三年偿还本公司。
    此外,由本公司控股的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于 2001年1月5日和2000年11月15日与鑫浩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金尔顿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分别签署了2500万元和5000万元为期一年的委托理财协议。目前,豫能高科公 司与上述两家公司签署的委托理财协议已提前中止,委托鑫浩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 的2500万元已全部收回;委托上海金尔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5000万元已收回 1388万元,尚余3612万元经双方协商,由受托方分三年偿还,豫能高科公司已与受 托方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偿债协议”。
    上述委托理财情况,本公司曾于2001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刊登的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