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7月18 日上 午9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街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4人,代表股 数3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1.4%,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王松龄董事长主持,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经审议,以35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 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按照国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原聘用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聘用期满,现聘请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聘期内,应承担的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依照国家 有关法规,在本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罗新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