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4月3日上午9:00--10:30。
    2、召开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街6号公司报告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兴佳董事长委托李英董事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5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1.40%。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未有流通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补张文杰、王宏志、朱治华为董事的议案》,经记名累积投票表决,张文杰、王宏志、朱治华当选为董事。
    张文杰、王宏志、朱治华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张文杰,同意3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王宏志,同意3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朱治华,同意3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杨桂荣为监事的议案》,杨桂荣当选为监事。
    杨桂荣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同意3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新建、赵虎林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汇编
    (二)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于2006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