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11月8日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1 )成 经初字第690号通知,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就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 6 月至 1997年10月间累计贷款1100万到期未还事宜提起诉讼,我公司因对上述全部贷款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列为第二被告。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