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联益制药有限公司的股份之目的事宜,我单位委托你 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成都联益制药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进行评估。为确 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单位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并已获批准;
    2、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5、所提供的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法律资料、技术资料等相关预测资料真实、 科 学、准确、完整;
    6、不干预评估工作。
    法定代表人: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