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8 日上午在重庆宗申摩托车集团 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此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5名,代表股份29,602,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3%。此次,股东大会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及有关规定,关联股东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时,所持公司股份24,635,520股回避表决,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为4,967 ,040股。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赠与协 议》(该协议中所指股权为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重庆宗申集团进 出口有限公司48.5%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4,967,040股,占与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重庆宗 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份24,635,520股回避表决);弃权0股,占与会对本议 案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与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0%。
    2、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左颖签订的《股权赠与协议》(该协议中所指股权为左 颖所持重庆宗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51%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4,967,040股,占与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0 %(重庆宗申 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份24,635,520股回避表决);弃权0股,占与会对本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与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0%。
    3、 审议通过了重庆宗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供货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前项《股权赠与协议》的附属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67,040股,占与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0 %(重庆宗申 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份24,635,520股回避表决);弃权0股,占与会对本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与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熊杰、张世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