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二○○一年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并提交二○○一年第三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一、 审议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的《股权赠与协议》。
    二、 审议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左颖签订的《股权赠与协议》。
    三、 审议重庆宗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协议书》的议案。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由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并予以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