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6日
    2、召开地点:重庆宗申集团商务会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左宗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4,111,8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30.41%。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90,72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63%。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0人。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议案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4,1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议案二、审议《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4,1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重庆庆源伟律师事务所程源伟律师为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