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接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巴财局发(2003)85号文通知,根据巴南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了支持重庆宗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发展,特对该公司给予贷款贴息补助278万元。此补助款重庆宗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已于3月31日收到。
    同时,3月20日和3月31日,重庆宗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还分别收到巴南区财政局拨付的财政补助款80万元、45万元。此125万元为巴财局发(2002)212号文“给予财政补助278.9万元”中的第二、第三部分,2002年7月1日已收到130万元。
    以上3笔补助款合计为403万元。重庆宗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9.5%。
    特此公告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