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五条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场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
    邮政编码:400054
    二、原第一百零四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