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日前已就本公司所欠攀钢集团财务公司贷款本金3250万元、攀钢公司销售处货款42万元及欠罚息,与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宗申联益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
    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该债务还债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成都宗申联益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不再承担还款义务。
    成都宗申联益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左颖合资设立,系本公司关联企业。
    以上事宜尚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重大债务重组及关联交易公告待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另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购买事宜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特此公告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