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0月19日在重庆宗申集团商务会所召开。应参加监事五人,实到四人,委托一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现决议如下:
    一、审议与成都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资产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及《关于〈土地使用权出售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审议与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资产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审议绵阳大地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拟出售资产中的土地资产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四、审议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五、审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信[2002〗上字033号《模拟审计报告》;
    以上第二项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没有参与表决。
    监事会认为:
    一、 有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是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二、 本次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