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以下简称:渝信公司)受让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联益)法人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概述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支行与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广州中院”)于2002 年10 月9日作出(2001)穗中法执字第1001-1 号(以下称“裁定书”),裁定将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飞龙集团”)所持有的ST联益3257.3632万股法人股以人民币1628.6816万元的价格转给本公司名下,所获款项抵偿飞龙集团欠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支行(以下称“江南支行”)的借款。
    二、本次股权变更后飞龙集团不再持有ST联益股份,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本公司将持有ST联益32,573,622股,占总股本的23.8%。
    三、本次股份裁判转让后,ST联益总股本和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但主要股东结构发生了以下变动:
    (一)本次股份裁判转让前ST联益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 4078.5472 29.8 2、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 3257.3632 23.8 3、重庆爱伦铸造有限公司 602.2016 4.4 4、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 495.04 3.61 5、双流异型轧钢厂 47.424 0.35 6、成都经益投资有限公司 47.424 0.35 (二)本次股份裁判转让后ST联益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 4078.5472 29.8 2、重庆渝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257.3632 23.8 3、重庆爱伦铸造有限公司 602.2016 4.4 4、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 495.04 3.61 5、双流异型轧钢厂 47.424 0.35 6、成都经益投资有限公司 47.424 0.35
    三、本公司简介
    重庆渝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巴南区。法定代表人:黄文章。成立日期:2002年9月23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范围需审批、许可的,凭相关审批、许可执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1132100836。税务登记证号:50011374286641
    主要出资人:
    黄文章,男,住重庆市渝中区渝油村9号3-2室,身份证号码为510212630506465。在本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中,出资2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0%。
    彭淑芳,女,住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南路1号29栋407号,身份证号码为432401460508502,在本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中,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
    截止2002年9月31日,本公司的总资产为3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500万元。
    截止目前,本公司没有参股控股或其他形式的关联企业。
    本公司此次受让股权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过ST联益流通股份。
    七、本公司与飞龙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本公司已凭有关文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九、本次受让后,本公司近期将不会委托他人行使本次受让股份的权利,也没有接受他人委托行使ST联益其他股东的权利。
    十、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支行签订的《协议书》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穗中法执字第1001-1 号(以下称“裁定书”)
    
重庆渝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