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重庆渝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信公司)受让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概述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支行与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广州中院”)于2002 年10 月9日作出(2001)穗中法执字第1001-1 号(以下称“裁定书”),裁定将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飞龙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3257.3632万股法人股以人民币1628.6816万元的价格转给重庆渝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所获款项抵偿飞龙集团欠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支行(以下称“江南支行”)的借款。有关各方于2002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二、本次股权变更后飞龙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渝信公司将持有本公司32,573,622股,占总股本的23.8%。
    三、本次股份裁判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和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但主要股东结构发生了以下变动:
    (一)本次股份裁判转让前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 4078.5472 29.8 2、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 3257.3632 23.8 3、重庆爱伦铸造有限公司 602.2016 4.4 4、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 495.04 3.61 5、双流异型轧钢厂 47.424 0.35 6、成都经益投资有限公司 47.424 0.35 (二)本次股份裁判转让后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 4078.5472 29.8 2、重庆渝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257.3632 23.8 3、重庆爱伦铸造有限公司 602.2016 4.4 4、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 495.04 3.61 5、双流异型轧钢厂 47.424 0.35 6、成都经益投资有限公司 47.424 0.35
    三、重庆渝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重庆渝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巴南区。法定代表人:黄文章。成立日期:2002年9月23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范围需审批、许可的,凭相关审批、许可执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1132100836。税务登记证号:50011374286641。
    主要出资人:
    黄文章,男,住重庆市渝中区渝油村9号3-2室,身份证号码为510212630506465。在本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中,出资2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0%。
    彭淑芳,女,住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南路1号29栋407号,身份证号码为432401460508502,在本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中,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
    截止2002年9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500万元。
    六、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余荣庆先生于2002年4月30日卖出本公司股票1300股外(余荣庆先生于2002年5月18日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成为本公司职工监事,其买卖行为发生在当选监事之前。),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没有买卖过本公司流通股份。
    七、本次股权转让前,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受让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穗中法执字第1001-1 号(以下称“裁定书”)
    2、渝信公司与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支行签订的《协议书》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