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2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于2002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就公司董事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议案进行了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充分了解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等情况后,对于此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董事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变动事项
    1. 关于周东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审议、表决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关于提名麦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 程序合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在征得麦毅先生同意后,提名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2)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麦毅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经考察,麦毅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具备董事任职资格;
    (二)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1. 关于周东斌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审议、表决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关于聘任麦毅先生、宋成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1)程序合法。 经公司总经理崔军先生提名,提名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2) 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麦毅先生、宋成印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经过考察,麦毅先生、宋成印先生的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身体状况,应能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三)、关于受让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
    (四)、关于转让中生三九药具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
    (五)、关于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债权重组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
    由于三九药业为三九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100%股权的子公司,该债权重组是将标的债务由三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转移至三九集团,目的在于理清各方债务债权关系,最终债务人并无变化,对九新药业的资产负债状况无实质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以上五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相关人员简历
    麦毅先生简历
    麦毅,男,汉族,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主管药师。现任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开发部部长。曾任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
    宋成印先生简历
    宋成印,男,汉族,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中药学会临床药理研究会委员。曾任三九企业集团、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部长、中医药现代化发展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