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国务院国资委初步选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润集团”)为三九企业集团战略投资者,华润集团、三九企业集团拟通过现金、资产和债务重组的组合方案全面解决37.4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预计于5月10日左右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详细的清欠方案。
    5月10日之前,公司完成了对清欠方案中以资抵债部分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准备工作。5月15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拟于5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清欠方案。由于会前公司与大股东就清欠方案中以资抵债协议的部分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会议延期。5月10日之后,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多次通过电话、发函等形式督促公司尽早确定董事会召开时间,召集董事会审议清欠方案。
    目前,有关清欠协议的主要争议条款已与大股东基本协商确定。由于清欠方案与大股东资产债务重组相关联,且清欠协议的部分条款需与债务重组协议的有关约定一致,因此,公司预计在三九企业集团与三九债权人委员会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清欠方案及相关协议,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具体时间目前暂无法准确预计。
    此前,国务院已同意国务院国资委选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为三九集团战略投资者。当前各方正就重组有关细节问题与三九债委会最终商定。
    对于未能按期审议清欠方案,公司董事会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与大股东的沟通,尽力推动三九集团债务重组进程。
    特此公告。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