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所持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38.11%的股份分别转让给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事宜仍在办理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6年5月9日公司2006?11号公告曾披露,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488号文批复。该批复自发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近日,公司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厅产权[2006]370号文,同意将前述国资产权[2006]488号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4月29日。
    上述股权转让如有新的重大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