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8月11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办公大楼2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口头及书面方式于2005年8月1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孙晓民先生、董事曾春先生、程松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董事宋清先生出席并代行表决权。五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三九医药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三九医药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宋清先生提名,聘任屈定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麦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孙晓民先生提名,聘任周辉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2005年4月1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2008年4月)。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屈定坤,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2001年10月起任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麦毅,男,汉族,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主管药师。曾任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开发部部长、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2002年起任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辉,女,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助理,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与投资管理中心负责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程序合法。董事会根据公司总经理宋清先生的提名,经审议同意聘任屈定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麦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长孙晓民先生的提名,经审议同意聘任周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2、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屈定坤先生、麦毅先生、周辉女士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经考察,屈定坤先生、麦毅先生、周辉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具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周辉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屈定坤: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麦 毅: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 辉: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