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13日上午9时半在公司办公大楼201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697,948,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0 %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晓民授权董事崔军主持。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股东大会以1,281,799股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通过关于向重庆三九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的议案;
    2、股东大会以1,281,799股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向瑞金三九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产品的议案;
    在对以上议案的审议中,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苏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全合法及有效。
    备查文件:
    1、《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