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6月25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以2003 年末公司总股本97,89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6元),共计派发现金4405.05万元,余下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8日。
    2、除息日:2004年7月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三九医药”股东。
    四、分配方法
    本次流通股股息将于2004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流通股股东资金帐户。非流通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及咨询机构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83360999转3691
    传真:0755-82118858
    六、备查文件
    1、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报告。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