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04年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5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独立董事魏杰称,因其已要求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故不再参加本次董事会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公司董事长赵新先先生已提请辞去董事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提名孙晓民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孙晓民先生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孙晓民先生简历
    孙晓民,1954年7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员,高级国际商务师。1970年参加工作,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7月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工作,历任法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11月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总顾问;2000年9月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常务董事;2004年5月起任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党委书记、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