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03年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9 日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赵新先、独立董事魏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董事崔军、独立董事龙哲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6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受让“999”系列商标(中国境内第五类商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受让“999”系列商标(中国境内第五类商标)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收益,并可取得一定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本次交易对全体股东利益无不利影响(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3- 024号》)。
    独立董事王珏、龙哲认为,以上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独立董事魏杰发表意见认为,此议案属无形资产受让,自己对此类交易并不熟悉,因而无法发表意见,只能投弃权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上海三九商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3-025号》。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九星印刷包装中心受让深圳市九恒印刷设备器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3- 025号》。
    5、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北京知识银行股权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3- 025号》。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江西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西三九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三九”)为我公司持有70%股权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因进行GMP厂房建设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根据银行方要求,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在江西三九以其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资产为我公司进行反担保的前提下,我公司同意为江西三九本次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深圳九星印刷包装中心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中心为我公司持有70%股权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向深圳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了总额度为人民币伍佰万元(RMB5,000,000元),期限一年的融资额度。经我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九星印刷以其资产为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条件下,我公司同意为九星印刷本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两个担保事项,本公司截至目前对外担保余额为115,840万元,其中为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为25,200万元,为持股50%以下的参股公司担保为66,840万元。
    对以上议案2、议案3的审议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议案1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