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8月10日接第一大股东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持有隆平高科法人股2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通知,获悉新大新将所持有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中的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用于其贷款项目,该部分股份已于2005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份从2005年8月9日开始冻结。至今,新大新已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隆平高科法人股2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