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5月30日接第一大股东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持有隆平高科法人股2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通知,获悉新大新将所持有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中的5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用于其贷款项目,该部分股份已于2005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份从2005年5月25日开始冻结。至今,新大新已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隆平高科法人股19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9%。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31日